一、时间安排
今年征兵工作时间共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20日至8月1日为宣传教育和报名阶段;第二阶段:8月2日至8月31日为体检、政审阶段;第叁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复查、定兵阶段;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为交接、起运阶段。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入伍总人数不少于70%。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下一年毕业的,可以征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职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下一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叁、征集条件
(1)年龄:男青年为今年9月年满17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年满17岁的高中毕业生也可征集。女青年为今年9月年满17至19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0岁,大学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2)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青年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最高为8000元)、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叁等功的,增发5%。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为退役士兵制定了许多优惠的新政策,为广大适龄青年实现从军梦想、解除后顾之忧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联合下发了《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征兵工作政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优惠政策。自2011年冬季开始,建立统一的兵役优待金标准,优待金标准不分农村和城镇户口,只要是我省征集的义务兵,退役时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由民政部门一次性发放。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时,对在部队荣立叁等功以上的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如在事业单位就业,在有编有岗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安置办法直接聘用。在录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重点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凡按照规定退出现役的我省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一年内可自愿报名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报名,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丑迟迟辫://飞飞飞.驳蹿产锄产.驳辞惫.肠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适龄青年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大学生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