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习班班主任、有关实习生: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对于审核发放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及规定,决定对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为切实做好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同时满足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审核发放程序
1.申领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3.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2016年发放低保金记录等材料原件;
4.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残疾证原件。
以上材料请各系严格审核后,连同《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3),于2016年5月9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花名册按照残疾、低保、助学贷款学生分类汇总,每名学生的资料装入一个文件袋按照花名册顺序统一上交。复核通过后,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审核并按规定发放,最终由学校负责在学生离校前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所以请务必在花名册“个人银行账号”栏中填入学生本人建行卡号,以确保及时准确发放。
附件:
1.附件1:对于审核发放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诲辞肠
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