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习班班主任、有关实习生: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对于给普通高校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247号)文件精神及规定, 从2013年起,对当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补贴。为提前做好我校2014年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请2014年度低保家庭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及早准备好“低保证”等证明材料,随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及时上交所需材料。
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低保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2013年和2014年发放低保金记录原件;
4.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