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所:
接平凉市科技局紧急通知,根据市科技局《对于推荐评选平凉市优秀科技创新公司和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的通知》(平科发〔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与我校相关的是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推荐。
二、总体要求
评奖当年在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党政人才不参加评选。
叁、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热爱科技工作,从事科技工作3年以上,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业务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能够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
3.能够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在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研发突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问题提供较好的解决方案或在技术引进、吸收、消化、改造中有较大创新突破,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业绩突出或推动科技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中经济效益显着,业界同行公认,属于某一学科的带头人或权威。
4.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敢于担当,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近3年本人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四、推荐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
2.要全面梳理本单位为全市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影响的公司和个人,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和相关要求进行推荐。
3.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自然日。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需征求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5.将推荐评选结果以文件直接报市科技局。
五、申报流程
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23年2月5日前把《审批表》(一式四份)及事迹材料报至科研处。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上报电子版,各类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表达准确,手续齐备,格式规范。
科研处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