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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补充和调整甘肃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 编辑: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9-01

各部门、院系所、附属医院:

根据省科技厅《对于补充和调整甘肃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甘科计函〔2022〕86号)要求,现开展甘肃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补充和调整工作,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推荐入选甘肃省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主要为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主要学科(含经济、管理、法律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及财务专家)与产业领域的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甘肃省科技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专家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专家本人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甘肃科管系统”)(网址:丑迟迟辫蝉://虫尘.驳蝉办别箩耻.肠苍)填写专家信息,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同时,原入库专家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二、信息填报

(一)原入库专家

原入库专家使用甘肃科管系统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科技专家”角色,按系统要求更新维护专家信息。

(二)新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人员

1.已具有甘肃科管系统项目申报人账号的人员

(1)登录甘肃科管系统,选择“项目申报人”角色,点击“系统管理”--&驳迟;“申请进入专家库”,按要求填写专家信息并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

(2)登录甘肃科管系统,若有“临时科技专家”角色可选择,则选择“临时科技专家”角色,按要求填写专家信息并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

2.无甘肃科管系统项目申报人账号的人员

联系科研处科技管理员开通项目申报人账号,按要求填写专家信息并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

3.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方式

单位科技管理员登录甘肃科管系统,选择“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员)”角色,点击“系统管理”--&驳迟;“科技专家管理”--&驳迟;“审核科技专家”,输入审核意见,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

4.注意事项

(1)专家登录甘肃科管系统按要求填写、更新、核对个人信息后提交审核。带“*”号栏目为必填,否则无法提交。

(2)甘肃科管系统要求填写个人证件号码及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此信息作为专家咨询报酬发放的唯一依据,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管理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3)系统自动生成“甘肃省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聘用证书,专家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4)实施专家库年度更新制度。入库专家可随时登录甘肃科管系统更新信息。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系统将冻结专家帐号并通知专家本人。专家重新登录系统并更新信息后,可解除冻结状态。专家账号被冻结,经通知专家仍然未更新信息的,将自动出库。

叁、信息共享

按照我省科技专家管理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将根据需要向国家推荐各类科技评审专家,并与兄弟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共享科技专家库相关信息。进入甘肃省科技专家库人员,有责任与义务参与国家和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评审、评价相关工作。

四、时间节点及要求

1.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家入库,原则上近两年评审为正高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必须入库。专家入库情况将作为科技资源布局和国家项目推荐的重要依据。

2.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

科研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