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附属医院:
现转发《平凉市崆峒区科学技术局对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强科技奖补资金项目的公告》的通知,有关计划项目申报事项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九大重点产业链”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不同发展阶段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重大新产物、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的集成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重点支持以公司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每年度立项区级科技重大专项一般不超过3个。
工业领域。重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骨干公司和重点产业“叁化”改造,聚集煤炭分质转化利用、智能制造、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支持研发具有全局影响、带动性强的成套装备、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新产物,着力推动产学研用深入结合,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农业领域。重点围绕平凉红牛、苹果、设施蔬菜等特色产业培育和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共性核心技术,通过技术突破和集成示范,为我区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特色农业,打造知名农产物品牌提供技术支撑。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生态环保、中医中药、文旅康养产业及重大疾病防控、循环经济、防灾减灾、食品安全、文化创新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
(二)重点研发计划。围绕解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开展各领域需要长期攻关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共性技术(产物)和科技合作等。
工业领域。重点围绕装备制造、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技术集成利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方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以项目实施培育带动科技型公司创新发展。
农业领域。重点围绕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技术装备、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农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慧农业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推广,为全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污水处理技术、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烟气除尘净化等水、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生态安全评估,生态损害赔偿鉴定与评估关键技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城镇节水技术与产物研发,常见重大疾病诊治,突发传染病防控,人口出生缺陷干预,中成药大品种开发利用,文化旅游产业关键技术,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关键技术,安全生产与消防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围绕行业、公司、区域技术创新活动的需求,加强政策引导,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等活动提供支持。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公司、省级科技创新型公司、科技型中小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包括:公司新技术、新产物的研究开发、中试以及规模化生产;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产业优势,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及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重点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激励办法、科研诚信和科研绩效评价、科技支撑生态产业发展、民营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及应用、科普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公民科学素养、“一带一路”国家合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等领域,为决策科学提供战略性研究。重点支持围绕城镇人口养老服务、慢性疾病诊治、医疗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智慧社区治理、城镇化发展、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防等领域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开展集成和示范应用。
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引导农村实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和示范推广;支持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持与东部帮扶市有合作基础的科研院(所)和公司加强协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提质增效提供内生动力。
(四)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重点支持由研究开发机构、高校院所完成的科技成果,通过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移到本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物,实现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东西部科技协作计划(津甘合作)。本计划为定向支持计划,重点围绕我区红牛、蔬菜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与天津市有合作基础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司等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协作,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及示范推广,促进东部协作省市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区转移转化,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升级。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应是崆峒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中省驻崆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我区建立科技创新协作工作站(专家站)的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2.申报单位为公司的,须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3年1月31日前工商注册),并且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研发投入。申报时必须提供研发机构设置情况、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协议及近年研发投入情况(以统计、税务等部门认可数据或单位财务报表为准)等印证资料。同时,能按照《平凉市崆峒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落实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原则上不能超过58岁。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应建立或完善内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规范落实财务核算一体化系统的基础上,优化明确会计核算模式,规范财政科研经费单独核算,按课题号建立会计辅助性法定账簿,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精确归集科研经费收支,确保专款专用。
5.申报项目须紧密结合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符合项目支持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项目预期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等设定合理,申报材料信息是签订任务书及后续项目管理主要依据,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一般执行期为2年。
6.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扶持:以公司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家科技型中小公司、省级创新型公司、国家高新技术公司的项目;技术或产物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主要负责人有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
(2)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曾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整改的;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申报单位当年及上一年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合作研发或联合申报的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未做明确约定的。
(3)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完成项目所需资金投入、人才条件、科研装备等基础的。
(4)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5)连续两年获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叁、申报流程及申报方式
1.集中申报。根据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各类申报主体,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填写《平凉市崆峒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区科技局组织集中审核评估。
2.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程序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立项公示、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签订任务书等。
3.申报方式。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应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印章后,一式4份报于2024年9月29日前报送科研处411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项目管理
1.对申报受理期以后报送的项目申请,区科技局将择优形成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跟踪,聘请技术和专家给予指导服务。对符合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的,将优先予以推荐。
2.申报项目在库时间不超过叁年。获省、市区级立项后自动出库,叁年后未培育立项的不再进行管理。
联系电话:8613853
附件:
科研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