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产蝉辫;一、实习期间没有寒、暑假,节假日及双休日须服从实习科室和带教教师安排。
二、 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就业、考研除外),如有特殊情况,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7 天,不得委托其他同学请假,不得借故和隐瞒事实请假。对确需请假超过7天(含7天)的情况,须由辅导员(班主任)代为办理,不容许实习生离开实习基地办理请假手续。
叁、 参加人才市场交流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等,每人可累计请假最多 7 天;参加考研者,凭准考证每人可请假 14 天(包括考前复习及考试)。
四、 如因特殊原因请假3天,可以由科室带教指导教师、 教学秘书同意批准,并登记于实习日志本及实习手册。请假3天以上者,须实习科室同意后 ,报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再按程序到实践教学管理处及院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实习科室备案记录。
五、 实习期间生病住院原则上在实习医院,如因病情需 要转院治疗者,持相关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六、在某一科室缺实习 1/3 时间及以上的,不得参加该科考核 , 须补该科实习后方可参 加该科考核和实习成绩评定。凡请假时间累计超过 1 个月以上(含)或 2 个以上(含)科室在整体实习结束前未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考试且不能正常毕业,编入下一年级重新实习。
七、实习期间请假须填写《甘肃医学院实习学生请(销)假申请表》(见附件),请假期满,须到销假日期所在实习科室销假,并报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处办理销假手续。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实践教学管理处负责解释办理。